你好:我原来一直上早、中两班,现在厂里要求我上夜班,一个月10个夜班。而我们预先只谈了岗位,没有说上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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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作时间是在白天和晚上,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这样做只能说不妥,但不能说是违法,所以你们可以集体和医院协商,也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出面协调。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不应当上夜班,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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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