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企业上班24年曾经受过两次工伤并做了伤残鉴定有伤残等级,现在企业与我买断我能拿到两个伤残鉴定书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2019-10-06 20:4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如下方面: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主要有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牡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辅助器械费,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械限额进行规定;停工留薪,即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等。
  • 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拒绝或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后的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相关赔付如下:
    1: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都是根据现在的情况,即何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按照上年度的全市职工社平工资来计算,10级工伤的话,二者都是:上年度全市职工社平工资X3。至于如何领取,有的是单位先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然后再去社保中心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的是先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然后单位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给个人,没有硬性规定领取的顺序。
    3:一般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就应该跟你结算清楚。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出在工伤里面,只有5-10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对于5-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来说,他可以选择保留原劳动关系,享受原单位的工作津贴,或者选择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由原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对于7-10级伤残的职工来说,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由原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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