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对方两年期间共赠与我40万元钱,离婚他要求全部返还,我应该返还吗。如果返还,需要返还多少。

离婚
2019-10-07 17:20: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小夫妻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俩名下,或者有赠与协议约定是赠与当事人双方的住房,那么该住房产权属于小夫妻共有的财产。  父母可以在夫妻俩离婚时授权收回赠与夫妻俩的住房,因为小夫妻离婚之后会分割该住房产权,严重违背了父母赠与住房的初衷,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赠与的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