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有个朋友承包了一个小工程给我做,做完几年了都不给钱,这是诈骗吗,谢谢!

2019-10-07 20:45: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私人承包的工程,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承包工程招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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