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明天去签订租房合同,但中介说屋主近期外出很长时间不在,已委托中介老板全权代理一切。这样可以吗?有风险吗?需要中介出示委托书吗?假如没有有否风险,假如有如何确定是否真实?

2019-10-08 14:5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是根据行为,因此建立委托代理的方式之一是订立委托合同,通过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代理人取得代理权。有书面授权委托合同,就无需单独的授权委托书。还有就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合同这句话是不对的,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
  • 当今签订合同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为了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有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也有法人与自然人签订的、还有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下面就把上述三个类型的合同签订时需要代的证件:
    1,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1)公章(合同章)是必不可缺少的
    2)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书元件及复印件
    3)签订合同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在场,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是供销合同供货方应当出示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5)合同涉及各专业的要有各专业的资质证书原件即副本,例如:施工单位、卫生单位、电力单位等
    6)营业执照原件即副本
    2,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法人应带证件同上,自然人身份证
    3,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身份证即可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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