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四间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当是说好我爸爸和叔一人两间,现在已拆迁,我们两家各拿了一套房屋,我爸爸只有我和哥两个子女,我妈早已过世,我和爸的户口都不在,只有我哥一家的户口在里面,我想问,如果我爸想把房屋全赠与我哥,拆迁后的房产证上写我哥的名字,我可不可以反对,我有没有继承权,谢谢!

2019-10-09 14:21: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 房产证继承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到产权人的单位开具一份关系证明书,然后找到所有继承人包括(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或弃产声明书).
    所提供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死亡证.骨灰证).
    如房改房还需到单位开具: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要单位盖章的.

  • 1、继承是法定的一种权益,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2、如果是健在的父母想要把房产给子女,这种行为就叫生前赠与。生前赠与是转移权的民事法律的行为,还需要进行房产赠与公正,房屋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权转移的时间有着密切联系,也就是说财产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 房产继承权的放弃:
    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不要求继承而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自已放弃了对应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