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女子和一男子没有登记生下小孩,小孩户口随女方,但是男方与女方最终分开,男方重来没有支付小孩抚养费,目前小孩已经6岁!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索取小孩抚养费?

2019-10-10 06:1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   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主要有: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
    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
    3、以物折抵
    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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