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2013年经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协议书上写明太阳能热水器,沙发,油烟机留下,可是中介通知我拿房子的前一天,这些本该留下的东西都被拿走了,于是我就扣押了中介费,中介找到卖家协商,卖家答应给四千元现金作为补偿,可是两三年过去了,也没有收到这笔钱,最近中介给我打电话说:让我缴中介费,不给就起诉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2018-08-29 12:4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由约定方承担,没有约定的,在法院宣判前,原告可以要求由违约方承担。
    通常合同中都有如下约定: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流程,在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合同出于效力待定的状态,是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二手房的中介费没有统一规定,按照行规一般是收取成交价的1%-3%,所以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卖方可以先咨询中介公司佣金的收取比例,再定夺。
    同时一旦确定好中介公司,即可与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中介费用的支付必须根据合同执行。
    同时也可以提出中介费用必须在成交拿到房款以后再给,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房屋中介,又称房地产中介。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这一中介得以发挥。
    房地产中介为消费市场提供了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这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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