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伯在段时间被车撞了 交警判定是对方的全责, 对方的保险公司答应赔偿4个月的一切费用, 是我们先看病 他们根据我们的花销依据来赔偿,??由于这场事故的发生 大伯的妻子把工作辞掉来照顾他 两个读大学的儿子学费都是四处借来的, 更是给这个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我想咨询下律师 我们是否可以让对方赔偿 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等??希望能给列个赔偿款项清单??我代大伯一家感谢您!

2019-10-10 16:3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人身损害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以外的合理损失,都可以要求对方按责任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伤者的损失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再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伤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