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警察认定是寻恤滋事,损坏他人财物,先刑拘30天,对方也不愿写谅解书,现在家属该怎么操作

其它
2019-10-11 14:40: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同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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