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建一小区,其地平线要高出我家门面地平线约30-40公分,且门口还设排污管,请问这个是合法的吗,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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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质量保修问题,可以找开发商维修(有的委托给了物业);如果是主体质量不合格,就可以退房。如果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包括房屋增值价值,也就是按房屋现值退钱。
具体程序是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在就只有向法院起诉。依据买卖商品房法律的相关规定,除有特殊约定外,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间起90日后,可起诉出卖人,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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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