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网上有很多小额贷款项目,借款人在申请小额贷款时需要填写担保人,可是这些根本不需要担保人同意,只要知道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这样对于担保人来说是不是不合理,那借款人借了钱不还,贷款公司就会找到担保人让人还款,这是很不公平的啊,我想知道法律对于这一块有没有什么规定,或者是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2019-10-12 09:5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公司担保的问题,《公司法》规定,法律没有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这里强调“必须”——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民间借贷行为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
    3、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书写工整,对借款的数目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两种形式写明,并注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4、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5、贷款人应该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在落款处要求借款人书写身份证上的名字或捺手印,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6、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7、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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