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幼儿园被同学咬伤,家长要退学和赔偿,幼儿园园长要实习老师承担赔偿合适嘛?

妇幼权益
2019-10-12 16:2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家长的处理办法:
    1、积极与幼儿园及对方孩子家长取得联系。
    2、如需治疗,积极承担自己的相应责任,主动承担应支付的治疗费用。
    3、赔礼道歉,表示只是意外,希望得到对方谅解。
    4、主动关注后续治疗情况,不要直接撇清责任。
    5、教育自己孩子,要安全玩耍,不要做危险动作,这样即防止伤到别人,也防止伤到自己。
  • 被狗咬伤后不要轻易签和解协议   “私下和解”只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若受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后病情恶化,无法再向动物饲养人另行主张权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如要签订可就后续治疗相关事项详细写入和解协议,确保受害人病情出现变化也有保障。
      此外,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保留医院诊断书、各项体检收费票据以及派出所的报案登记等证据。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双方在公安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即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对赔偿一事的权利义务约定。   被狗咬伤后的维权途径   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被咬的不厉害,经过治疗之后无大碍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与狗主人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受害人进行举证,如监控录像、目击者口供、医院诊断证明等;而对于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就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此时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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