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成交原则:最高应价者得(参与竟买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优先受让权),低于底价不成交。当拍卖出现最高应价时,是否要必须问询优先受让是否需要购买。

拍卖
2019-10-12 23:51: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土地拍卖底价如何确定?  
    一、土地拍卖底价由四部门确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是指招标底价以及挂牌、拍卖的保留价,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最低控制价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规定,首先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期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对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之后,北京市国土局和市发改委根据估价结果,结合政府产业政策提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初步建议。相关部门审议后,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改委根据审议意见确定最终底价,特殊情况下与市发改委会共同报北京市政府批准。  
    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开展土地估价工作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具体应遵循:  一是应采取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二是估价基准日一般为估价日期以后的某一个具体日期。  三是合理选用估价原则和估价方法。  以评估地价为基准,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确定拍卖底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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