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因寻滋,在逮捕时候右脚受伤,至今5个月了,现在监狱右脚不能正常走路,必须要人搀扶或者扶墙才能走,能申请保外就医吗?谢谢

其它
2019-10-14 02:30: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
    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 1、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搜索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