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下半年本人为岳父办理其名下一套企业产住房的过户及产权购买等事宜,期间应企业方面要求依次提供了房产评估,房屋租金补交等事宜,而且过户双方也在企业负责人要求下签订了过户协议按过手印,并且过户费已交(过户费收据被企业以办理过户为由要走,但本人已拍照留证),直到14年底,企业负责人电话通知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并询问是否还有继续购买房屋产权,因家庭原因暂时不想购买产权,只要过户就好。但15年初,负责人来电通知今后将更换负责人,后续事宜叫我找新负责人。15年中旬找到新负责人,新负责人以刚刚交接为由推脱至今,并在今年9月份,在我上门追问下,通知我之前办理不管如何,找他办理过户首先就需要给他先提供俩家人对于过户的公证书,但在之前负责人那里两家人已经对公证的事签过协议按过手印了,询问新负责人说不知道,找他办就要有新的公证处颁发的公证书,不然就去找之前的负责人办理,态度极其恶劣。我想针对这件事请大家帮忙给分析一下,可以走民事诉讼吗。很明显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2年了这件事都没有办完。期间的损失是否能够得到赔偿,而且2年多过去了,很多办理的费用差价是否要由企业负责?谢谢

公证
2019-10-14 07:5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到场
    2、申请材料准备 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 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1、房屋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你对该房屋已经享有所有权。
    2、根据你说明的情况,是买房和中介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出现纠纷,属于对方违约。
    3、违约金追偿方面,在对方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单方毁约(如撕毁合同)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无法履行合同,享有违约金追偿的权利。
    4、一般来说,对方不会支付违约金,需通过诉讼解决。
  •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特别是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属于被征收人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不合,对其他守法的被征收人不公平。
    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房屋手续不全的,应当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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