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寝室玩手机,被查寝老师发现并没收,学校称要扣押到放暑假才可以归还,距放暑假还有半间时间,家长几次索要无果。学校这样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吗?

2019-10-14 20:15: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债务追讨中应提供的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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