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撞伤行人 我没有钱垫付医药费 买有较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请问一下这个我这个有什么办法解决

2019-10-15 09:07: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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