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晚上回家时,由南往北(主道)骑电动车回家,刚走不到20米被一辆华普轿车由东向西(次道)撞倒,当时母亲被车撞蒙了,意识不清,对方下车三五分钟后将车开走,没有管我母亲,也没有报警,母亲自己回家后由我们送往医院并报警,母亲伤势以构成脑损伤,严重脑震荡,在事故发生第二天,我们通过监控录像找到肇事者,由交警队打电话,他才承认发生的事故,第三天才去医院看望母亲,母亲住院期间对方就付了五千块钱医药费,剩下的四千多医药费对方找各种理由不给拿钱,都是我方自行垫付的,请问这对方能构成什么责任,能否构成肇事逃逸吗,我方要求多少赔偿合理呢?

2018-08-29 23:3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注意: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发生的费用、票据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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