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老板让员工做工作职责外活,员工不去做老板不高兴。每个月工资老板只发一半,我找XX局,XX局给老板打电话了,然后老板又打电话来威胁员工。请问这个问题能不能报警?

2019-10-17 11:30: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老板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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