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子不小心把手机带到学校去,老师在没有通知家长的情况下,叫我侄子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把手机扔水里,早上扔的,下午放学才拿出来,手机也报废了,老师做法是都正确,我们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其它
2019-10-17 16:09: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