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房子大概十年前买的,当时说给房产证,但一直没给。所以当时的条件就是给房产证时把房子剩余的两三千补齐,以防万一。到现在不给房产证,房东要钱,不然就停水停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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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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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