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朋友因离婚案财产诉讼,交了顾多诉讼费,现撤诉,其诉讼费能退回吗?退费手续如何办?

离婚
2019-10-18 14:5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原告提出撤诉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被告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协议,已在或拟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原告因被告悔改,为其言行所感动,自愿放弃离婚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离婚。  
    3.对方坚持不离,法官劝解当事人撤诉,当事人采信了法官的建议。  
    4.其他原因导致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撤诉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当事人撤诉经法院准许并裁定后,当事人不能反悔,若再提起离婚必须另行诉讼,本案终结。  
    2.当事人自撤诉裁定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须等裁定生效六个月后才能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Χ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amp;#251;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第7款,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但是对第7款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笔者根据法律规定,对第7款做以下理解。  
    一、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为了给双方一个缓冲期,比较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关系,婚姻关系掺杂了太多的感情在里面。新情况和新理由类似于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生的,并且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  
    二、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和好一般是指经法院调解原告撤诉。  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  三按撤诉处理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一般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δ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amp;#251;有客观理由,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 离婚手续的办理分为单方办理,协议办理和诉讼办理。诉讼离婚手续需要注意的事项。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四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俩分割离婚房产以及其他共同财产的,则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法院会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双方如何分割房屋等财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