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接自称是xxx客服人员电话,给我发了一个贷款合同,让我发了同意,然后说我可以借款了,但是先要给他们3000保证金,我发现不对就不要了,也没给他们3千,他们说要给我传票,还要起诉我这个会是真的吗?会真的起诉我吗?

2019-10-18 17:13: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如何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金额、币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合同中无特殊约定的,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利率、期限、用途和还款方式等。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很少有人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简化为借条,只要借条中能体现出借贷的内容,借款合同关系也是成立的。借贷双方无论是怎样的关系,出一份书面的借条还是很有必要,既然借条都出具了,那么在借条中再多写几行字,把还款期限(如无还款期限的约定,则允许借款方随时返款)、利率等约定一下,这样就可以避免将来产生很多无谓的麻烦。
    二、如何追讨民间债务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一旦产生争议或纠纷,一定要依法进行处理。
    (一)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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