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农村相亲的,已经两年了,但我们两基本没在一起,女方系在故意拖,我们双方沟通了很多次,他们现在是人也不来钱也不还,我给了14万彩礼,还有金子,如果我采取法律措施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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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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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