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别人欠我五年的帐了!四十万元!有他们当时给开车的司机签字、我弄的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我怎么要这个帐?跪求律师帮忙!打官司也需要钱呀!需要抵押财产保全!我啥都没有怎么办啊!谁能帮我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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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法院的做法,如果用房屋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的话,法院会查封用于担保的房屋的,以防止用于担保的房屋在担保期间出售赠与等.担保的风险主要是如原告败诉,造成了被告的损失,则原告需赔偿由此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如原告无能力赔偿,则需用担保的财产进行赔偿。诉讼期间,你们当然不会被赶出来。
担保是有风险的,需慎重考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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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