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4年买的房子,有协议,当时房子已经转啦三次手,上面写的地款已付,互不追究,当时写的钱交给村委会啦,可是现在我想翻盖房子,人家不让,说地皮是他的,要收回地皮,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10-19 09:49: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的使用与宅基地保持一致,与所有没有关系,不是财产,离婚就别提这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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