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因耳边长了个包,去医院检查,医生并没有做到询问病人对什么药物过敏,医生就开药打针,然后产生的过敏症状,全身浮肿,全身感觉到针扎般痛,精神涣散,血压升高,这样这位医生需要负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0-19 14:37: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此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就是医疗机构对在医疗活动中不存在过错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