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岳母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与同向电动三轮车相撞,前提是前方三轮车突然停止,导致后方我岳母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躲闪不及相撞,导致我岳母受伤,请问这样的责任怎样划分,

2019-10-19 17:25: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