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肯签字,分居一年多了,房子是女方婚前的,但是后来从新量房子弄房产证的时候,说要夫妻双方的名字才可以,但是现在想离婚,房子怎么解决,

离婚
2018-08-30 09:1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依据离婚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应当依据协议办理过户,如任何一方不配合办理,可以以离婚协议,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后仍不愿意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时没有协议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2003)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新婚姻法关于分居而离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可以视为离婚,关于“分居两年”的条款只能作为感情不和的一个参考指标 也算是感情不和的证据。财产分割并非完全一人一半,视具体情况而定。
    举个例子,房子如果是你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那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完全属于你;再举个例子,如果你们的婚姻问题主要是因为你的配偶的问题如有婚外恋等情况,你能举证,那法院会多判你一些财产。
    所以财产的分割是很复杂的,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你也可以把具体点的情况告诉我 我可以帮你细致分析一下。
  •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所有,应该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