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请问一下,一年级小朋友昨天在学校的教室里走出去刚好碰上在外面走去旁边教室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小朋友两人都倒在地上,从教室里出来的小朋友刚来坐在从外面走进教室的小朋友腿上,形成走去教室的小朋友脚骨头裂开三分之二,请问从教室有空调出来的小朋友要付什么责任

妇幼权益
2019-10-20 08:49: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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