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熟人介绍一份工程已签订合同投入20万,说六月18开工,但如今也未开工,因熟人介绍,熟人索取八万劳务费。打算周一前去咨询,是否可以同时退回劳务费?其获取劳务费方式是否合法?

2019-10-20 14:00: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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