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盖房扰民,每天都睡不好,搞的精神状态特别差,把我家房子震的晃悠,每天都担心房子坍塌,还把各种木头,砖头堆在我家门口,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其它
2019-10-20 19:24: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们这种关系在《民法》、《物权法》等民事法律关系中均称为:相邻关系。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双方协商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话可以找村里村委会调解,如果村委会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就只有到当地政府找司法所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基起诉法律依据为:《物权法》第八十至第九十二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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