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浙江温岭人,我儿子谈女朋友有2年了,我方送彩礼女方收去了18.8万元。现女方提出分手,没有结婚,请问律师能否要得回来

2019-10-20 20:20: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当事人订立婚约的目的是结婚,结婚从形式上看是以是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依据的,从本质上看是以当事人是否共同生活为依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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