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给他兄弟担保借了800钱,说好每个月都还,现在3个月了一分都没给我。我让他还,他理都不理我,还删了我好友,现在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他兄弟对我同学说的我别想拿到一分钱。我这钱是向X借,现在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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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
共同共有处理。但有
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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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