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国庆节前租房的,之前租房前中介公司说,房子带有空调,衣橱,冰箱,等电器,结果就当天上了冰箱,衣橱,空调迟迟不给搬来请问这算违约吗?可以起诉吗,多久才可以起诉

2019-10-21 12:13: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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