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您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单位做了一年了.现在公司要以我业绩连续两个月不达标辞退我 这合理吗 我签的合同里面的确也有这条业绩连续两个月不达标辞退不补偿 但不达标的不止我一个。其他人没辞退 律师我想问下 这情况我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2019-10-21 13:55: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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