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病人家属,由于我们病人在医院误诊为肺结核,而且还把病人隔离和肺结核病人在隔离区住院了29天,后来我们转院查出没有肺结核,请问可以告医院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0-21 16:56: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您好,可以向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申请鉴定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若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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