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分房子的时候,亲姐没房住,我就把单位分的房子给她先住着了,没收她房租免费住,她过意不去非要出钱帮买房子,那时买单位分的房便宜就三万多,一住就是20多年,但是房屋户口本上写的是我的名,现在房子不还我,说她当时出钱买的房,所以房子是她的。如果起诉这房子应该算谁的?

2019-10-22 06:41: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当事人购买房子与户口簿是的婚姻状态无关,不管是离婚状态或者已婚状况都可以买房,只要购房款到位,符合当地的购房的其他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正常办理购房手续。
      如果当事人离婚了,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只需要对当事人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即可,如果当事人处于结婚状态,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可能需要对夫妻双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征信问题,可能影响贷款。
      一般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一方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不会受理贷款申请,需要有问题一方还清欠款,缴纳滞纳罚金,办理完毕手续之后,五年后银行系统自动清理不良记录,此时才可以办理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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