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骑电瓶车正常行驶,被后面来的小车撞了,交警来了说是小车的全责,在医院住院3天,眼睛周围上下浸血很严重,眼睛里面三分之一处有血,脸上有一块大伤口,医生说脸上的伤口慢慢脱落,现在医院叫出院,后期脸上留疤,眼睛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怎么办?

2019-10-22 08:53: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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