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喂,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大哥在工地上打工,12月4号那天,老板叫他搬家,就在搬家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楼层上的临时施工洞,就掉了下去,直接摔成了盆腔粉碎性骨折,老板知道后直接把他送回了老家,就不在管他了,说不关他的事!我想不通,所以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应该是谁的责任?

其它
2019-10-22 10:00: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者在工地上骨折,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