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找的男人是二婚,他有一个姑娘,我没孩子,结完婚后,他自私,不讲理。我没见过他的钱,我花的钱和看病抓药的钱,是我打工挣得,他也不离婚。我现在难得是我有套廉租房,房子是我婚前买的,我担心我的房子以后归到他和她姑娘名下,因为我身体也不好,我怎样才能把房子留在我娘家名下

离婚
2019-10-22 10:36:2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收集家暴相关证据,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
    2、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但是考虑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对方家庭暴力导致婚姻不能存续,对你更有利一些。如果有首付是你单独出资的证据材料,也会对你更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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