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与广州一家服装公司签订了品牌合作联营合同,交了3万元保证金,合同写明合同到期后,所有库存服装退回公司清点无误后,甲方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现在对方说要一个半月后再退保证金,并且把保证金收据和合同都要求寄回服装公司,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

2019-10-22 10:42: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贷款押金,即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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