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二人在一起五年了并有小孩了因有一方没到法定年龄打不到结婚现有一方提出离婚要求说家里的财产一人一半这个能拿到吗

离婚
2019-10-22 12:1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未婚,买房后分开了,那房产如何分配才能一人一半呢: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是在同居时共同购买的,又是双方偿还贷款,则为共同财产,解除分居时可以要求依法分割。至于是否在房产证上填写名字,实际上与上面说的证据是同一的作用。
    也就是说是有证据或者房产证上有名字,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就可以证明是共同财产,写在什么栏目中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共有的性质。
  • 如果双方对财产有异议,就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而必须上诉人民法院裁决。
    协议离婚,只要所带证件、资料齐全,当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婚姻法对于协议离婚的司法解释是,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
  • 没办结婚证不是夫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继承权利。
    需要死者有遗嘱指定当事人继承,当事人才可以继承遗产。
    如构成事实婚姻,可以申请继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