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买方,中介在签买卖合同时没有说明有涉外公证费,后面过户的时候突然说出要个涉外公证费2600,说要买方出,请问这个事情是不是中介的问题,在买卖时隐瞒了,这个钱应该谁出?

公证
2019-10-22 14:41: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
      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借款人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将借款用于约定的用途或是合法用途,合同的内容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必须合法。
      
    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民间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全部真实的体现出来,否则,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
      公证过的借款合同在证明力上优先于其他合同,也可以侧面反映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双方对此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得因为意思表示不一致主张合同无效或者随意主张变更合同的内容,有助于稳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公证费用的收取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认为收费不合理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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