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月27号一部小车开车把我爸的摩托车撞了,当时摩托车上两个人,都有受伤,特别是另外一个肋骨都断了两根,我爸摩托车坏了,手机也坏了,交警来处理,是对方的全责。当时说好修好车,陪新手机。后来摩托车修好了,但是手机确想赔赔三四百块钱,我们不同意,因为手机用了还不到一年,当时买成1790块,现在就是手机他们不想陪,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10-22 16:16:4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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