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幼儿园幼儿意外伤害事件:小班上课期间老师让小朋友在教室自由活动。被告A小朋友在玩橡皮泥时用剪刀误划了原告B小朋友的脸,缝了8张。使用的剪刀是家庭剪刀,不是专属环保安全的小朋友剪刀。现在B家长把A和幼儿园C一同告上了法庭,请问A小朋友有没有责任?

妇幼权益
2019-10-22 17:54: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人们往往将第三种保护责任与监护责任混为一谈。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监护责任的范围远比保护责任要广得多。
    《意见》第10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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