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9年未婚生有一子,他户籍是外省的。现在我在本省已婚生了一女,要交纳罚款吗?要交纳多少?

2019-10-22 20:44: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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