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实际投资人,挂靠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楼盘,开发商没有钱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未经实际投资人同意,申请开发商破产,政府受理破产,让债权人申报债权,结果我们报债权,清算小组不予认可,建筑公司没有资料,只凭合同,按我们报的债务报清算小组,并且清算小组予以认可,只金额未定,现在我们该用什么法律手段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监视居住
2019-10-23 07:57:5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