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朋友感情很好,怀孕两个月了,女朋友父母要我给30万,我实在没有,他强制性要把我女朋友拉去医院吧孩子打掉,法力能不能保护我们,能不能保护我孩子?

2019-10-23 09:11: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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